|
(1)时间 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:5月20日—5月23日,实行网上填报,逾期不再办理。 (2)办法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资格审查合格者方予报名。 ① 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参加中考(不含户籍在镇江其它县市区的考生)。户籍在镇江其它辖市(区)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辖市(区)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,不能跨辖区报考。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外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(提供用工单位证明),且有自己的房产(提供房产证)并实际居住的考生,经镇江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。具体要求参照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中考报名和考试要求的通知》(镇教办发〔2011〕78号)精神。 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、学籍卡、体质健康卡(以下简称“一簿两卡”)。 ② 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我办办理报名手续。 初三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“一簿两卡”外,回考生须交验报名资格证明,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,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。省内学校还须有统编学号。往届生须交验毕业证书,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。 初二回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和报名资格证明(要求同上)。 (3)报名、考试费用 根据苏教财〔2005〕27号、苏价费〔2005〕110号、苏财综〔2005〕27号文件规定,初三考生须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、考试费除体育外每科9元。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,每科9元。
|